关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停止流通及办理兑换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 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,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、50元、10元、5元、2元、1元、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。
集中兑换期: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
上述券别持有者可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至客家村镇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。
集中兑换期后
集中兑换期结束后,持有者可至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兑换。
集中兑换期: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
上述券别持有者可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至客家村镇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。
集中兑换期后
集中兑换期结束后,持有者可至人民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办理兑换。
特此公告!
客家村镇银行
2018年4月29日